切勿以身試法,君山公安查處一起生產(chǎn)、銷售偽劣產(chǎn)品案,助力營商環(huán)境優(yōu)化
2026-01-19 09:49:25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陶江云 | 作者:劉松 | 點擊量:13260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劉松)2026年1月14日,岳陽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治安大隊查處一起生產(chǎn)、銷售偽劣產(chǎn)品案,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,現(xiàn)場查獲假冒香煙659條,涉案市場價值達21萬余元。

1月10日,犯罪嫌疑人辛某、李某從山東省萊陽市駕車前往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進購假冒香煙,欲運回山東省進行銷售牟利;13日凌晨,在其駕車返回山東途經(jīng)許廣高速岳陽東收費站時,被岳陽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民警當場查獲。

▲犯罪嫌疑人進購的假冒香煙
君山分局治安大隊接上級指令后,迅速對該案展開偵辦工作。經(jīng)訊問,犯罪嫌疑人辛某、李某對其因手頭拮據(jù),遂非法購買、運輸、銷售偽劣香煙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辛某、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,購買煙草制品應選擇正規(guī)渠道,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(chǎn)品,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秩序。君山公安將持續(xù)保持對各類制假售假違法犯罪的高壓打擊態(tài)勢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