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猖狂!吉首兩名男子酒后尋釁滋事被警方行拘
2026-04-15 10:18:14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雷云 羅利君 | 點擊量:5149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雷云 羅利君)酒后撒潑、肆意滋事,無視法律、漠視生命,最終必將付出法律代價!近日,吉首市公安局石家沖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酒后尋釁滋事案件,兩名違法行為人因無理滋事、惡意侵害他人人身安全,被公安機關(guān)依法處以行政拘留。

2026年4月8日13時許,市民蔣某在峒河公園周邊正常售賣蜂蜜,不料遭遇兩名醉酒男子無理滋擾。違法行為人劉某、田某飲酒后途經(jīng)此處,肆意擅自拿取蔣某售賣的蜂蜜食用,在遭到蔣某合理制止后,二人不僅不收斂自身行為,反而借著酒勁惱羞成怒,當(dāng)場對蔣某進行推搡、辱罵,甚至將倒地的蔣某強行拖拽至馬路中間,全然不顧來往車流,將他人生命安全置于險境。
事發(fā)后,受害人蔣某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。接警后,值班民輔警火速趕赴現(xiàn)場,第一時間制止違法行為,果斷疏散圍觀群眾、控制現(xiàn)場秩序;隨后依法將劉某、田某傳喚至派出所,開展調(diào)查取證工作。
經(jīng)查證,劉某、田某酒后無事生非、隨意侵害他人人身權(quán)利、擾亂公共秩序,其行為已構(gòu)成尋釁滋事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(guān)依法對二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。
警方鄭重提醒:美酒莫貪杯,酒后莫任性!法律從不縱容違法滋事行為,醉酒也絕非逃避處罰的“擋箭牌”。任何無視法律、肆意挑釁、侵害他人合法權(quán)益的行為,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。
責(zé)編:李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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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